发布时间:2019-03-27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工程实验室: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与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请各工程试验室认真总结,做好2018年度工程实验室年度运行管理评价工作。评价材料包括三部份: 1、2018年度工作总结;2、2018年度运行评价;3、必要的证明材料。报告需要有封面与目录,正文统一用宋体,4号字,将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发科研处刘旭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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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