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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职责

    基建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代表学校履行建设单位管理职能,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实施,包括校园规划和各类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建设项目的申请报批及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具体职责有:

    1、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组织完成评审、报批、备案等工作。

    2、根据学校决策和项目安排,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完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

    3、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报城市规划部门批准。

    4、会同采购和监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活动。

    5、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依法办理施工许可。

    6、组织建设项目管理小组,作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做好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资料管理和协调工作。

    7、根据工程合同约定和学校工程款审批流程,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8、根据规定审议或审定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事项,严格实行分级会签审批制度。

    9、配合监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工作。

    10、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11、向学校相关部门(单位)移交验收合格的工程;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验收合格的工程资料;配合计财和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12、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在工程质保期内,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服务。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度,把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基本建设各环节的日常管理。

    14、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组织部门员工的专业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5、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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