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6-01    浏览次数: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我院专项资金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 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为: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项目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3. 凡使用各种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应纳入学院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范畴,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4. 专项资金预算是学院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5. 项目负责单位上报项目建设经费预算与年度预算时须附必要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名称、预期目标、具体实施计划、招投标情况、具体保障措施、资金预算安排建议等内容。

  6. 专项资金预算一经审定下达,学校财务处按年度拨付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一般不予调整。

  7. 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应确保按期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对未完成部分,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8. 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经费日常管理。学校财务处负责经费支付及报销。全部项目经费收支一律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9. 严格掌握资金使用范围。各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虚列虚报。

  10. 所有与专项资金有关的各级领导、项目负责人和财会人员,都应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同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1. 本办法由学院项目领导小组、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