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程院党〔2016〕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强化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干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激励,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10日
二、考核对象
学院在职在岗的正、副职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
把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注重考核中层干部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贯彻落实学院事业发展规划、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学院“一个机制、两个体系”建设、深化改革发展和推进全创区建设、领导部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实绩等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方式
(一)每位中层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述职述廉报告,与2016年度《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并提交。本年度轮岗交流的干部还要将任期工作总结和《干部工作交接单》一并提交。2016年试用期干部考核结合年度干部考核进行,还应另外填写《试用期干部考核表》。
(二)进行公开述职述廉。以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由定点联系院领导主持,各教学系(部)的中层干部在本系(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职能处室的中层干部在所在直属党支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
副职中层干部任职不满三个月的可不进行大会述职述廉,但须进行书面述职并提交考核登记表。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参加公开述职述廉。
(三)在公开述职述廉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中层干部年终考核测评表(含汇总表)见组织部网页。
(四)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和考核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在述职述廉后统一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五)学院领导给中层干部如实评价,分管领导填写职能处室中层干部评语;联系院领导填写系(部)中层干部评语,须征求其分管领导意见。
(六)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中层干部2016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测评由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和党委办组织。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干部述职述廉具体时间,提前报联系院领导,同时报组织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作。
(五)组织部于2017年3月前将干部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附件一: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二: 中干试用期考核表
附件三: 参加试用期考核的干部名册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1: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表.doc
附件3:参加试用期考核的干部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