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乡村振兴、老干部和其他专项工作,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开展组织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实施办法等并贯彻执行,为完成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等工作;积极抓好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派和推荐工作。
3.协助省委组织部、省教工委、省经信厅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管理、调整、考核、测评工作,组织开展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4.认真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学校各级干部档案的核查、完善和上报工作;负责干部兼职及报批工作;负责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及备案工作。
5.负责学校科级以上干部的工资调整、晋升的报批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的聘任和干部待遇的落实工作。
6.承担学校退休老干部、老领导、专家骨干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和待遇,协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7.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按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校内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改选;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校内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探索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研究。
8.负责筹办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做好区、市、省及全国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
9.负责学校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发展党员的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发挥党校职能,分层分类做好党员培养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0.负责校内外党务工作部门的组织工作联系和接待任务;配合党的纪检部门,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述、来信来访工作,密切党群关系。
1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抓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各类人才的管理、汇总、上报和管理服务工作。
12.发挥社会服务职能,牵头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13.做好组织部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