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精准扶贫和其他专项工作,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党外人士之家”。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党员发展和党建工作、人才工作离退休干部、精准扶贫和其他专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实施办法等,经学校党委批准后贯彻执行,为完成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校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校内中层领导班子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校内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抓好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派和推荐工作。

三、协助省教工委、省经信委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管理、调整、考核、测评工作,组织开展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四、认真贯彻执行干部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学校各级干部档案的核查、完善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学校科级以上干部的工资调整、晋升的报批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的聘任和干部待遇的落实工作。

六、承担学校离退休老干部、老领导、专家骨干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和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按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做好校内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改选;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校内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校内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加强党建工作研究。

八、负责筹办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做好区、市、省及全国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

九、负责学校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发展党员的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学校党委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党内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十、负责校内外党务工作部门的组织工作联系和接待任务;配合党的纪检部门,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述、来信来访工作,密切党群关系。

十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抓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各类人才的管理、汇总、上报和审批工作。

十二、做好组织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负责全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干部出国(境)政审;有关干部、党建信息和各类专项工作材料的收集归档,搞好组织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三、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精准扶贫等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党外人士培养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在新时代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根据上级统战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当好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二、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传达政策文件、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三、帮助和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

五、关心和支持党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

六、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做好其思想工作,掌握其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

七、做好台、港、澳、侨相关工作,配合德阳市侨联、台联开展各项活动。

八、开展统战理论和政策的研究,搞好统战宣传和统战信息工作。

    九、做好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切实把党委统战部建设成为团结、民主、交友、温暖的“党外人士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