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突击队作为一个青年先进生产组织,是企业完成急、难、险、重、新任务的尖兵。
青年突击队发挥着青年的闯劲、冲劲和聪明才智,是青年在企业中建功立业的有效途径。青年突击队发挥团组织建功和育人的双重职能,是企业团组织参与企业中心工作的有效途径。
青年突击队的作用从出力转向出智,从生产转向管理。青年突击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挥汗苦干,而是要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工作质量,实施科技创效以及安全生产、规范管理等方面起带头作用。
青年突击队在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也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在如火如荼的突击队活动中,青年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凝聚力,这是一股团结的力量,一股积极向上的力量,这股力量,是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构筑企业文化的重要基石。
最后,青年突击队的组建与活动形式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根据我院以及工厂的实际情况成立青年突击队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厂青年突击队的管理,使青年突击队在团组织领导下,坚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挥广大青年在各项目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青年突击队以“建队育人”为根本指导思想,以创建青年文明岗为基本形式,引导、带领广大青年,围绕工厂急、难、险、重的任务,立足岗位,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为宗旨。
第三条青年突击活动是活跃基层团支部,保证团工作为生产服务的有效途径,这一活动对于提高青年队伍的素质,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第四条青年突击队要从青年特点出发,兼顾青年的工作、学习和娱乐等方面,把突击队办成青年之家。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青年突击队是以青年为主体的生产集体(班组),由公司团委组织命名产生。
第六条青年突击队30岁以下青年必须达到60%以上。
第七条青年突击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1-2名或不设;可聘请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技术顾问等。
第八条青年突击队正、副队长一般由本团支部委员会协商推荐或由上级指派产生。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各成员职责
一、队长职责:
1、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掌握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队员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制度。
2、组织带领队员针对项目关键,开展生产突击,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优质、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
3、定期主持召开队会,研究、组织突击队的日常各项工作。
4、改善和发展队员之间同志式的关系,加强与兄弟集体之间团结协作。
5、有权维护青年突击队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及荣誉。
二、副队长(小组长)职责:
1、积极钻研本岗位业务,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组织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带头完成突击队的各项任务。
2、组织突击队员的思想文化学习以及技术学习。开展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突击活动质量。
3、积极倡导小革新,小建议,小设计活动。积极开展“技术练兵”等活动。
4、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代理队长职务。
三、队员职责:
1、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更好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各项技能。
2、支持队长工作,搞好同志团结协作,服从分配,积极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3、积极向工厂、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提高经济效益。
4、积极响应号召,参加“党、团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
5、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青年突击队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1、基础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青年突击队工作的有关制度。
2、生产突击管理:做到生产突击任务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做到生产突击前动员,突击中检查,突击后总结,并及时评比表扬先进,激发队员劳动热情。
3、质量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标准化作业,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4、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执行工厂规章制度,搞好安全教育,坚持在突击活动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制度,切实保证青年职工的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青年突击队活动必须制定具体的计划及对突击活动的结果进行评估、总结,并做好突击队活动登记和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团组织要本着“讲求实效”的原则,为青年突击队创造条件,严格管理,使其真正发挥生力军作用。
第五章考核
第十三条青年突击队活动实绩是考核突击队的主要依据。青年突击队活动考核,应当分级、段进行,一般采用自查和互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工作要体现为一线服务的思想,方法要简便易行,考核以其所在项目、工种考核为主,工厂织专题考核为辅,听取所在领导部门意见。
第十四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青年突击队活动是否正常;突击作用是否卓有成效;内部管理是否科学有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是否有机统一。同时还要结合业务、技术等职能部门的考核资料进行综合平衡。
第十五条青年突击队的考核是其所属团组织工作考核的一部分,是评选先进团(总)支部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工厂团委对本办法有解释权、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