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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一般行政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3-03-27 00:00:00

    关于开展一般行政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一般行政职务的申报工作,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目前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编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属申报对象。不包含教学系部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二、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竞聘管理岗位为转岗竞聘。基本条件为:

    1、品行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胜任管理岗位工作。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在本单位所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主任科员)任职条件

    副主任科员任职三年以上的,或聘用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一年以上、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两年以上的,或聘用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聘用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满五年以上的,或获博士学位的。

    2、八级职员(副主任科员)任职条件

    科员任职三年以上,或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满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或聘用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以上、聘用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满五年以上的,或获硕士学位的。

    3、九级职员(科员)任职条件

    办事员任职三年以上,或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满三年以上,或聘用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聘用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满五年以上的,或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申报和测评(2012年4月中旬)

    职工个人申请填写《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人员职务申报表》并交所在部门。各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以参加测评人数同意过半为通过。部门负责人填写测评结果和部门意见后将本部门人员的申报表汇总后报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公示(2012年4月下旬)

    人事处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公示符合晋升和转岗条件的人员情况。

    (三)学校审批(2012年5月上旬)

    人事处向学校推荐拟审批人员名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发文,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申报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学位

    现管理岗位任职时间及等级

    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时间及等级

    现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时间及等级

    拟申报管理岗位等级

    学习

    工作

    简历

    任现职

    以来个人

    工作总结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2010

    2011

    2012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申请,所填内容属实,承担因信息不真实带来的一切后果。

    2.在受聘岗位工作期间,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所聘岗位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部门测评结果

    本部门共有 位同志,有 位同志参加测评。

    同意该同志晋升职务的赞成 票,比例为 %,弃权 票,

    比例为 %,反对 票,比例为 %。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

    意见

    分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人事处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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