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加快建立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推动我院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我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申报条件》,经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DOC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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