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部门:
学校与编外招聘人员订立的上期劳动合同已到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考核的基础上完成岗位聘任及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岗位需要,考核合格的编外招聘人员与学校签订《编外招聘人员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符合条件者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学校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编外招聘人员进行考核。专任教师和实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要进行试讲,专职研究人员、辅导员和行政工勤岗位的人员由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评议,考核评议后请填写附表一和附表二,于2019年1月4日前将考核评议表(含附表一、附表一要求的附件和附表二纸质档和附表二电子档,附件表格以本通知附件为准)汇总后交人事处易岗同志处。
本次聘期考核对象为学校与编外招聘人员订立的上期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的同志,上期聘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同志,本次不考核。本次需聘期考核的详细名单见纸质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附表.docx
人事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