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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2019年职称申报个人情况陈述考察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9-11-29 00:00:00

    学校各部门: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双高建设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自2019年起,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增加申报人自我陈述考察环节,请各部门通知2019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做好准备。自我陈述考察环节相关事项如下:

    1.陈述考察内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亮点:对照“四有好老师”、“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人”及学院“职称评审业绩要求”的五个方面,重点陈述取得的突出业绩和标志性成果;并结合学院双高建设工作,陈述个人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请参考附件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志性成果一览表(参考)》,填写附件2:《职称申报个人业绩陈述表》,并于12月3日前将陈述表电子文档交人事处姚晓辉老师处)。

    2.陈述考察时长:每人不超过15分钟(含专家提问5分钟)。

    3.陈述考察时间、地点安排:拟安排在12月6日至1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在学院职称申报QQ群及人事处主页上通知。

    4.陈述考察环节不投票、不打分,陈述考察结果由陈述考察组在职称评审评委会上向评委通报。

    附件: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志性成果一览表(参考)》附件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志性成果一览表(参考).xlsx

    2.《职称申报个人业绩陈述表》附件2:职称申报个人业绩陈述表.docx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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