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职责:
一、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负责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党政指示、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三、负责对本院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尤其是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面上政治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师生思想动态研判。
四、带头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指导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好基层党建专项任务,并充分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政治核心作用。每学期至少一次联系“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指导支部工作。组织并督促各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院干部工作,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密切联系无党派人士,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做好学院工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
六、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执纪。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