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公开选拔副院级调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建设,解决一些长期担任学院中干正职的优秀老同志职务晋升问题,经学院党委研究,拟公开选拔2名副院级调研员,现将本次干部选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 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  依法办事原则。

二、 空缺职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名副院级调研员空缺职位。

三、 任职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 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

(三)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 须为学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五) 身体健康。

本次干部选任,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31031日。

四、 选任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省经信委党组决定的方式,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中推荐产生拟任人选。

五、 报名方式

 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于20131118日至20131120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刘佳处自愿报名。

六、 资格审查

    院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自愿报名的同志进行资格审查。

七、 陈述准备

民主推荐采取二推一陈述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做好在干部推荐大会上作10分钟陈述的准备。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