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建设,解决一些长期担任学院中干正职的优秀老同志职务晋升问题,经学院党委研究,拟公开选拔2名副院级调研员,现将本次干部选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 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 依法办事原则。
二、 空缺职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名副院级调研员空缺职位。
三、 任职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二) 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
(三)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 须为学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五) 身体健康。
本次干部选任,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四、 选任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省经信委党组决定的方式,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中推荐产生拟任人选。
五、 报名方式
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0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刘佳处自愿报名。
六、 资格审查
院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自愿报名的同志进行资格审查。
七、 陈述准备
民主推荐采取二推一陈述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做好在干部推荐大会上作10分钟陈述的准备。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