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重点工作
1.联系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实际,结合前一阶段专题调研、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征求到的意见,逐一查摆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的问题,分别形成学院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四风”具体表现材料。
2.学院的“四风”具体表现材料在全院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并下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院党员、干部及师生代表中进行认可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束,经省委教育工委督导组审核同意后,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四风”具体表现材料在完成公示和认可满意度测评后于10月15日前报学院督导组审阅,审阅结束由督导组转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按要求(具体要求见学院《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安排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学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于10月8日前完成,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于10月15日前完成。
4.分层次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审阅本部门普通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审阅分管处室、定点联系系(部)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院党委书记要审阅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院党委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委教育工委督导组长审阅。同时,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
5.学院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在其分管处室、定点联系系(部)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通报和民主评议,其他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在所在党支部(非党员干部在部门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上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档次一般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6.召开学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于10月8日-9日召开()具体安排见《学院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督导组将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0月20日前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时间和具体安排,并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7.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按上级要求形成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并在15日内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8.向学院全体中干、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学生代表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方向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同时在通报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