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拔学院专职纪委书记、副院长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省经信委党组审批同意,现拟面向全院范围公开选拔学院专职纪委书记、副院长各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职数
1、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名)
2、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在全院范围内进行。
三、基本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方针,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敬业、奉献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有全局观念,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院建设、改革和发展中艰苦创业,乐于奉献,尽心尽责,做出实绩,群众公认。
5、正确行使学院师生赋予的权利,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二)任职资格
1、专职纪委书记任职资格: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干正职三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本院在编在岗职工,身体健康。
2、副院长任职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担任中干正职三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本院在编在岗职工,身体健康。
3、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1、公开选拔通知报省经信委人事处审批同意后,由党委组织部公示,并在全院中干会通报。
2、公开选拔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10日;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5)。
3、报名截止后,由学院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省经信委人事处。
4、由省经信委党组派考察组到学院按干部选拔程序进行推荐和考察。
5、考察结束后,由省经信委党组对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6、公示后如无异议,由省经信委党组任命。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委员会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