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进一步规范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手续的意见》和《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报201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适度控制学生党员发展数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2.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加强教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依托各级党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
3.各党总支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按照“一年级个别发展,二年级重点发展,三年级不突击发展”的要求,使学生党员的结构趋于合理,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以更好发挥。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发展教工党员过程中,要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发展党员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5.注意发展党员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考虑到毕业生党员离校、党内表彰、新党员宣誓等工作,上半年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截止时间为6月20日,6月下旬报组织部审批;下半年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2月底报组织部审批。
6.请各党总支(支部)分别于2013年3月15日、9月30日之前将党员发展计划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学院党委组织部。
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