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工作交接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次数:

中层干部(含中干助理)因轮岗、免职、辞职、辞退、退休及其他原因离开任职岗位时,都应与接任干部进行工作交接。

一、任免宣布

由中层干部所在系部(处室)召开教职工大会,中干正职、主持工作的中干副职作为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的,由定点联系(分管)的院领导到场宣布党委的决定;中干副职和中干助理由系部(处室)负责人在系部(处室)教职工大会上宣布。会上,离任干部作任期工作总结,接任干部作就职发言,系部(处室)主要领导发言。院领导对离任同志的工作给予评定,对新调整后的班子和系部(处室)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交接工作

1.交接时限:党委下发干部调整文件通知后,接任干部一周内到岗,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一个月内完成工作交接。

2.总结工作:离任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总结以往工作,形成任期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办事流程,任职期间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3.交接工作内容:

1)系部(处室)人员分工、职责,离任干部向接任干部口头介绍本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情况、主要成绩和存在不足等。

移交材料:教工名册、职责分工等。

2)系部(处室)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重要文件。

移交材料:制度和规范目录及文本,与工作相关的合同、文件资料。

3)工作任务的分类,明确各类工作的要求、进程和重难点。

移交材料:已完成的、当前正进行的、拟启动的工作相关资料。

4)离任干部在系部(处室)的财务账目清理情况。

移交材料:部门经费预算报表;各种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党费、团费等)收支记账簿,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在账簿结余处签字;离任干部因工作关系向学院财务借款及清缴凭证复印件等。

5)监审处牵头对经济部门的离任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移交材料:审计结论向党委组织部提交。

6)办公家具、设备和使用房产的交接。

移交材料:个人办公电脑随干部带入新部门,其名下的办公家具和其他部门设备物资一般不得带走,涉及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理移交手续,离任干部将移交资料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份。

7)档案移交。

移交材料:离任干部经手管理的学校干部人事、学生、项目等档案和本部门档案。

8)对外联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对接,干部离任时,应与校外业务联系较多的单位或部门对接,并将我院接任干部介绍给对方。

移交材料:外联单位材料、联系方式等。

9)部门安全责任和职责。

移交材料:各类责任书。

10)问题和建议。

移交材料:总结,可在任期工作总结中反映。

以上材料有电子文本的,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一并移交。

4.办理交接手续:

1)离任干部在组织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干部工作交接单》;

2)离任干部与接任干部办理以上材料的交接手续;

3)手续完成后,离任干部将《干部工作交接单》和任期工作总结一并交回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对交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4)党委组织部将《干部工作交接单》和任期工作总结报学院领导审阅,系部(处室)中干正职和主持工作的中干副职,其材料报党委书记、院长审阅;系部(处室)中干副职和助理,其材料报定点联系(分管)领导审阅。审阅完成后,党委组织部对干部工作交接所有资料进行归档。

三、交接纪律及要求

1.离任干部在交接工作进行期间严禁突击开支;

2.对工作交接后发现的遗漏事项,离任干部必须配合做好补充交接工作;对交接手续不完善或交接中出现的问题,离任干部有责任配合接任干部做好后续工作;

3.涉及经济活动部门的干部离任,学院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干部须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4.物的移交,涉及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办理移交手续;

5.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的人事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以党委下发的干部调整文件为依据;

6.干部交接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附件:《干部工作交接单》(可在组织部网站 “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