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工作交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川工程院党〔2016〕94、95、96、97号文件通知,本次中层干部任免和调整涉及面较广,按党委要求,为规范工作交接,确保学院正常的管理秩序,请相关干部严格按照《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工作交接规定(试行)》执行,接任干部于2016年11月16日前到岗,交接工作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同时提交《干部工作交接单》、任期工作总结和相关手续材料。
请干部工作交接过程中涉及的职能部门,作好相关工作。
注:《干部工作交接单》可在组织部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也可在QQ群“学院干部交流群”的群文件中下载。
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