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层干部工作交接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

    

川工程院组〔20162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工作交接规定

(试行)

 

中层干部因轮岗、免职、辞职、辞退、退休及其他原因离开任职岗位时,都应与接任干部进行工作交接。

一、任免宣布

学院党委安排中层干部所在系部(处室)召开教职工大会,由定点联系(分管)的院领导到场宣布党委的决定。同时,离任干部作任期工作总结,新任干部作就职发言,系部(处室)主要领导发言。院领导对离任同志的工作给予评定,对新调整后的班子和系部(处室)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二、交接工作

1.交接时限:党委下发干部调整文件通知后,接任干部一周内到岗,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一个月内完成工作交接。

2.总结工作:离任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总结以往工作,形成任期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办事流程,任职期间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3.交接工作内容:

1)系部(处室)人员分工、职责,离任干部向接任干部口头介绍本部门工作人员个人情况、主要成绩和存在不足等。

移交材料:教工名册、职责分工等。

2)系部(处室)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重要文件。

移交材料:制度和规范目录及文本,与工作相关的合同、文件资料。

3)工作任务的分类,明确各类工作的要求、进程和重难点。

移交材料:已完成的、当前正进行的、拟启动的工作相关资料。

4)离任干部在系部(处室)的财务账目清理情况。

移交材料:部门经费预算报表;各种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党费、团费等)收支记账簿,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在账簿结余处签字;离任干部因工作关系向学院财务借款及清缴凭证复印件等。

5)经济部门的干部进行任期审计。

移交材料:监审处、财务处将审计结论交组织部。

6)办公家具、设备和使用房产的交接。

移交材料:信息中心、设备处将移交手续凭证交组织部。本部门使用房产(含场馆)情况书面移交后,离任干部将移交资料报资产后勤管理处备份。

7)对外联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对接,干部离任时,应与校外业务联系较多的单位或部门对接,并将我院接任干部介绍给对方。

移交材料:外联单位材料、联系方式等。

8)部门安全责任和职责。

移交材料:各类责任书。

9)问题和建议。

移交材料:总结,可在任期工作总结中反映。

以上材料有电子文本的,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一并移交。

4.办理交接手续:

1)离任干部在组织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干部工作交接单》;

2)离任干部与接任干部办理以上材料的交接手续;

3)手续完成后,离任干部将《干部工作交接单》和任期工作总结一并交回党委组织部。交接工作结束后,组织部牵头,纪委办、监审处、计财处、信息中心、资产后勤管理处、教学设备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审查交接资料,督促交接工作尽快到位,干部工作交接所有资料由组织部归档。

三、交接纪律及要求

1.离任干部在交接工作进行期间严禁突击开支;

2.对工作交接后发现的遗漏事项,离任干部必须配合做好补充交接工作;对交接手续不完善或交接中出现的问题,离任干部有责任配合接任干部做好后续工作;

3.涉及经济活动部门的干部离任,学院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干部须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4.个人办公电脑随干部带入新部门,办公家具和其他部门设备物资一般不得带走,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按学院有关规定到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处办理移交手续;

5.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的人事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以党委下发的干部调整文件为依据;

6.干部交接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附件:《干部工作交接单》(可在组织部网站 “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1110

 

 

 

干部工作交接单

 

         交接时间:                                             

部门名称

 

交岗人

 

新岗位

 

岗位名称

 

接岗人

 

原岗位

 

交接项目

交接内容

移交材料

经手人签字

部门人员

分工、职责

及工作情况

 

 

 

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规范

 

 

 

工作任务交接

 

 

 

财务账目清理

情况

 

 

 

办公家具、设备、使用房产等物质交接

 

 

 

问题和建议

 

 

 

审计部门意见

 

 

 

组织部门审查意见

 

 

 

             

填表说明:

1、部门人员分工、职责及工作情况:移交人向接岗人介绍部门人事情况,移交教工名册、具体分工和岗位工作职责等;

2、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填写制度、规范名称,移交制度和规范目录及文本、与工作相关的合同及文件资料;                   

3、工作任务交接:明确当前重点工作及开展情况、问题和难点;落实好与工作关联单位的对接;交待职务安全等责任,移交各类责任书;向接岗人移交已经完成的、当前正进行的、拟启动的工作相关资料;

4、财务账目清理情况:部门经费预算及财务状况,移交人和接岗人在各种经费收支记账簿的结余处签字;移交人因工作关系向学院财务借款及清缴情况需出具凭证复印件;

5、办公家具、设备、使用房产等物质交接:个人办公电脑随干部带入新部门,办公家具和其他部门设备物资一般不得带走,凡因工作关系挂在干部个人名下的设备物资(公用电脑、打印机等)应在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人向接岗人提供手续凭证;本部门使用房产(含场馆)情况移交,要精确到楼、层、门牌号或间,如果是整栋楼,可只写一项,交岗人将移交资料交资产后勤管理处备份;

6、问题和建议:工作开展中常遇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其他建议;

7、经济部门的干部任期审计:由监审处、财务处牵头进行,向组织部提交结论;

8、交接工作结束后,接任干部和审核部门在项目后面签字;

9、干部在移交工作之前,须对任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任期工作总结。任期工作总结与《干部工作交接单》各一式两份,一份交接岗干部,一份交党委组织部;

10、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交接资料,督促交接工作尽快到位,干部工作交接所有资料由组织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