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工程院党〔2021〕37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充分展示一学年来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种岗位、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树立先进受激励、优秀得表扬的鲜明导向,激励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从严治党依法治校,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院和专业,坚定不移为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定不移走政产学研用一体化道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拟评选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总支、直属支部的推荐评选工作从即日起至6月18日前结束。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建设“双高”、推动发展、深化改革、脱贫攻坚、依法治校、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本职工作岗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双高”建设和疫情防控中事迹突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中业绩显著。
5.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先锋。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本职工作岗位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并取得显著成绩。
4.带头践行“两学一做”要求,推动党建工作为中心大局保障有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本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名额为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与先进集体可重复。6月下旬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会议,集中互评和综合考评,确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评等级,产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党总支、直属支部召开大会,结合2020年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由党支部(党小组)提名,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审批。候选人名单于6月18日前报党办。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党员教职工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人数的5%,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1名。
四、评选纪律和要求
(一)从严审核把关。要严把政治关,突出考察人选理想信念、政治品格、道德修养等方面情况,凡是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坚决排除在外。要严把标准关,坚持优中选优,严格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比选、严格考察。要严把审核关,对有举报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调查清楚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要严把廉洁关,对廉洁上有问题或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排除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严肃推选纪律。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推选程序步骤,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坚决防止推荐评选中的拉票贿选和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三)抓好学习宣传。要注重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规范材料报送。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附件和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请及时报送党委办公室,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奖励
学校党委将在“七·一”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doc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中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