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创奖助学金”管理条例
为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实践成才,作为企业回报社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纬创资通(成都)有限公司(下简称纬创)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下简称学院)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纬创奖助学金”捐资项目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捐资内容、对象
第一条 纬创捐资项目名称为“纬创奖助学金”。
第二条 对学院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的普通全日制电子信息、通信、电力电子(电源变换)、计网、软件、物联网、计应、系维在校一、二年级学生予以奖励,促进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勇于探索。
第二章 纬创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每年拨出专款人民币每人一千伍百元作为奖学金,总额视每年的资助名额而定。
第四条 纬创确定每年的资助名额后,需及时划定给学院。
第五条 每年应拨专款于当年12月底前转入学生账户。
第六条 与学院共同完成奖助学金的审批。
第三章 学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认真开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主动适应行业对该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条 认真组织开展获奖学生的推荐与评选。
第九条 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的颁奖活动。
第四章 入选基本条件
第十条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心理健康、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操行成绩达到优秀等级。
第十一条 学习优秀的贫困大学生及优秀学生,前一学年成绩(理论和实践)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1.0分,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及以上。
第十二条 在科技创新、见义勇为、技能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在相同条件下优先。
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体育健康测试应达到合格以上。
备注:原则上受助的同学需参加“纬创订单班”的学习,纬创公司提供顶岗实习和就业机会。
第五章 奖励金额
第十四条 1500元/年.人。
第六章 评选办法
第十五条 每年九月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奖助学金认定评议小组”推荐,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审查,确定入选名单,进行学院公示,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