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校资助育人工作,进一步展现获奖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生处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典型事迹宣传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1.获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全体学生。个人事迹突出,具有榜样引领和先进示范性。
2.获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代表。个人事迹有丰富的自强励志经历,具有代表性和榜样引领性。
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报送材料
1.个人照片:每人提供一张近期在校生活或学习照片。要求:照片清晰,1M以上,以校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背景为佳,
照片备注为“系+年级专业班级+姓名”,不能直接插入WORD文档里。
2.国家奖学金学生需提供的文字材料(word文档):包括事迹材料、人生格言两部分。文档备注名为“系+年级专业班级+姓名”。
(1)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在系和班级、大学期间曾担任的主要职务,以及获得校级及以上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5项以内)。材料应真实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
(2)人生格言:30字以内,用以激励自己积极进取的名言警句。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报送材料
1.每个专业遴选1名代表。每人提供一张近期在校生活或学习照片。要求:照片清晰,1M以上,以校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场所背景为佳,照片备注名为“系+年级专业班级+姓名”,不能直接插入WORD文档里。
2.文字材料(word文档):包括事迹材料、人生格言两部分。文档备注名为“系+年级专业班级+姓名”。
(1)事迹材料:5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在学院和班级、大学期间曾担任的主要职务,以及获得校级及以上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5项以内)。个人事迹有丰富的自强励志经历,事迹突出,故事感人。
(2)人生格言:30字以内,用以激励自己积极进取的名言警句。
四、有关要求
1.评审文件下发后,各系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遴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代表在系或专业开展先进典型事迹交流会。
2.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材料请按照系为单位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照片(命名)单独存放,不要放在WORD文档里。
3.请各系11月23日前将电子照片、事迹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贺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