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干杂、调料供应商比选项目(第二次)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投标截止时间(10点),递交比选文件商家四家。经评审,由于有商家未提供财务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有商家未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因此,合格商家不足三家,流标。
上一篇:桃苑餐厅鲜猪肉供应商比选项目(第二次)开选公告
下一篇:牛奶、饮料供应商比选公告(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