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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水准仪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7-11-06

    第一章招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SCETC17043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电子水准仪采购

    2.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或商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5.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请在保证金回单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SCETC17043)。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应通过公对公转账方式到达学院账户(开户名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市东大街支行/账号:2305 3631 0902 6440 176)。未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截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到学院计财处开具收据,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如中标人不按合同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者不退还保证金。

    五、相关说明

    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招标文件的发放

    1.时间:2017 年 11 月 6日至2017年 11 月 13日下午16:00(周末及法定假日除外)。

    2.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办公楼408)。

    3.发放方式:

    (1)现场发放。被委托人持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到学院招标办(办公楼408)现场报名,并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电话联系。被委托人将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至招标办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办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信息,然后发放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和样品的密封和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办公楼408)。

    (2)投标人必须在2017 年 11 月14 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办。

    (3)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办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投标文件内容和密封

    (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须单独封装,分别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应粘上投标文件封面,并填写相应内容。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粘贴牢固,加上封条,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招标办将拒绝接收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行政办公楼408室招标办)

    传真电话:0838-2604055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办邮箱:zhaobiaoban@sce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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