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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艺术节实施方案汇编

作者:艺术系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7-03   浏览:

关于举办学院第十一届艺术节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全院师生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艺术教育工作,展示学院艺术教育成果,努力营造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12年10-12月,举办学院第十一届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以“感受艺术魅力 激扬青春风采”为主题。各参赛节目要紧扣主题,着眼青年、立足校园,面向社会、放眼未来,要能够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以及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能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

二、项目设置

(一)比赛项目

1.文艺表演类

(1)“校园之星”歌手大赛

(2)“青春飞扬”风采大赛

(3)“舞之韵”舞蹈大赛

(4)“唱响青春”合唱比赛

2.素质展示类

(1)“我的大学生活”DV作品大赛

(2)“艺海泛舟”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

(二)开幕式、闭幕式

1.开幕式(“校园之星”歌手大赛)

2.闭幕式(颁奖晚会)

(三)其他

“流金岁月”经典名片回放

三、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本届艺术节的领导,成立“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艺术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届艺术节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艺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团委办公室,各系部应成立艺术节工作领导小组。

2.请各系部党政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要积极响应,协助做好组织工作,充分发动和引导学生参加到艺术节的各项活动中去,做到“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搞好基层选拔比赛。力求通过艺术节,寓思想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以深化学院素质教育、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拓展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3.全院学生均可参加比赛,以系部为单位组队,参赛者和参演者为本院在册学生且不可跨系部参赛。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启动:2012年6月

2.各系交承办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9月20日前

3.领导小组批准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9月

4.系部准备和选拔比赛:2012年9月至11月2日

5.开幕式:2012年11月6日

6.院级比赛:2012年11月6日~12月4日

7.艺术作品展时间:2012年11月12日~12月7日

8.闭幕式及颁奖晚会:待定

五、评分与奖励

(一)比赛评分规则:

1.院级所有比赛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并计入相应的等级分。其中,校园歌手赛、大学生风采大赛一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4分,其余进入决赛节目为优秀奖,计2分;舞蹈大赛、合唱比赛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其余进入决赛节目为优秀奖,计3分。所得分均积入团体总分。

2. DV作品大赛、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按各类别参展作品情况,分类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和优秀奖若干(奖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空缺)。不记等级分,不入各系团体总分。

3.本评分规则的解释权属第十一届艺术节领导小组。

(二)奖励办法:

1.本届艺术节设团体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三名,所有团体奖项均予以奖励。

2.本届艺术节参展的艺术作品和DV作品获奖的,给予参展作品作者个人奖励。

3.对承办本次艺术节比赛项目的单位,给予一定组织经费。

六、比赛规则

1.一经参加本届艺术节决赛彩排的节目,即确定为正式比赛节目,并不得更改,否则做弃权处理。

2.各系推荐参加院级歌手、舞蹈和风采比赛的名额各为2个,舞蹈节目参演学生人数均不低于10人;歌手节目参演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合唱比赛每系推荐一支参赛队伍,演唱1首曲目,队伍人数在50-120人;DV作品比赛每系至少推荐1个作品;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自由参赛,名额不限。

3.一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参加两台晚会比赛(合唱除外),且只能参加一台晚会的一个比赛节目(舞蹈大赛可参加两个节目),违者,取消该选手违规比赛节目的比赛成绩。

七、评委成员

本届艺术节评委成员由学院艺术中心聘请,评委成员名单另附。

八、经费开支

1.各系参赛代表队的所有费用由各系自行解决。

2.比赛奖励由组委会支付。

附件一:艺术节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二:艺术节各项目一览表

附件三:开幕式方案

附件四:各项目比赛规则

附件五:安全预案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艺术节领导小组

(学院团委代章)

二○一二年六月

附件一:

艺术节领导小组名单

顾 问:司徒渝(学院院长)

组 长:张 斌(学院党委副书记)

执行副组长:郭 杰(院长助理、学院教务处处长)

郑辅春(党委宣传部部长、院办主任)

文志刚(党委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张 友(学院团委书记)

成 员:马 友(学院工会副主席)

潘 劲(学院保卫处处长)

柏廷恒(计算机科学系党总支书记)

李莉勤(机电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傅幼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

杨洪富(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

王 静(艺术系党总支书记)

杨俊华(电气信息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

卢 敏(建筑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

孟 奇(材料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

周 翔(旅游系党总支副书记)

丁 艺(艺术系副主任)

邱黎明(党委学工部部长助理)

评 委 主 席:张 斌(学院党委副书记)

办 公 室:邱黎明

附件二:

艺术节各项目一览表

项 目

承办单位

彩排时间

比赛(展演)时间

地 点

负责人

开幕式

学院团委

11月6日19:00

二教演艺厅

张 友

“校园之星”歌手大赛

电气工程系

10月30日14:00

11月4日 14:00

11月6日19:30

二教演艺厅

杨俊华

“青春飞扬”大学生风采大赛

经济管理系

11月11日14:00

11月13日14:00

11月13日19:30

二教演艺厅

杨洪富

“舞之韵”舞蹈大赛

机电工程系

11月20日14:00

11月25日14:00

11月27日19:30

二教演艺厅

李莉勤

“唱响青春”合唱比赛

建筑工程系

12月2日14:00

12月4日19:30

二教演艺厅

卢 敏

“我的大学生活” DV作品大赛

材料工程系

12月3日

校园展播

孟 奇

“艺海泛舟”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

艺术系

11月12日至12月7日

新图书馆

王 静

经典名片、电影晚会

学生处

10月23日至11月23日

旧篮球场

文志刚

闭幕式暨颁奖晚会

艺术中心

学院团委

另行通知

体育馆

张 友

备注:彩排时间各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三:

第十一届艺术节开幕式方案

一、组委会名单

主 任:张 斌

成 员:郑辅春 马 友 汪仕海 潘 劲 尹昌荣 陈定才

文志刚 张 友 柏廷恒 李莉勤 傅幼桦 杨洪富 王 静

杨俊华 卢 敏 周 翔 孟 奇 丁 艺 邱黎明

二、邀请领导(待定)

三、开幕式安排

1.开幕式时间:2012年11月6日19:00。

2.开幕式大会参加学生

1)学院艺术团成员。

2)各系部学生。

3.开幕式大会场地布置:院团委、学生处、环境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后勤管理处。

4.开幕式大会议程(主持人主持、领导讲话、同学发言、介绍艺术节安排、宣布开幕)

5.校园安全、秩序保障工作:学院保卫处、学生处。

四、艺术节期间室外电影晚会安排

10月23-11月23日,每周二晚19:00安排场室外(地点:老篮球场)电影晚会,由学生处组织。

附件四:第十一届艺术节各比赛项目规则

“校园之星”歌手大赛规则

一、承办单位

电气信息工程系

二、评委

由学院艺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比赛日程安排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通过预赛产生进入决赛的名单。

2.预赛时间为9月—10月19日,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各系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学院决赛。各系部参加决赛节目均为2个。

3.请各系于2012年10月19日18:00前,将参加学院决赛的选手名单、歌曲名称及伴奏光碟交到承办系部党总支办公室。

4 .决赛安排

(1)决赛彩排时间定于10月30日14:00、11月4日14:00,在学院二教演艺厅进行;

(2)决赛比赛晚会时间定于11月6日晚19:30,在学院二教演艺厅进行。

四、决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为优秀奖。

五、比赛办法和要求

1.各系参加决赛的2个节目中,应满足以下要求:

歌曲应当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能反映本次艺术节主题,展示青春风采,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参赛形式不限,可以为独唱、组合唱或表演唱,参赛人数不超过8人(含乐队),比赛歌曲伴奏光碟由参赛歌手或参赛单位自备。

3.比赛采用现场评分和公布得分的办法,所有评分均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4.各参赛队和参赛选手要服从承办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并于比赛当晚18:45之前到达规定地点候场,并做好演出前的各种准备。

六、评分标准

评分总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歌曲内容、格调:1分

2.歌曲难度、表演形式:2分

3.演唱技巧和演唱水平:5分

4.歌手着装、演唱台风:2分

七、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和组织准备过程的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2.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青春飞扬”大学生风采大赛规则

一、承办单位

经济管理系

二、评委

由学院艺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比赛日程安排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通过预赛产生进入决赛名单。

2.各系预赛时间为2012年9月至10月26日。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

3.请各系于2012年10月26日18:00前将参加学院决赛的选手名单及参赛音乐光碟交到承办系部党总支办公室。

4.决赛安排

(1)决赛彩排时间定于11月11日14:00、11月13日14:00在二教演艺厅进行。

(2)决赛比赛晚会时间定于11月13日晚19:30,在二教演艺厅进行。

四、参赛名额及奖项设置

1.各系(部)参加决赛选手名额为2名,男、女生各1名。

2.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为优秀奖。

五、比赛办法

1.所有参赛选手由系(部)自己负责形象设计和包装,但须体现当代大学生青春、朝气、向上的整体风貌。舞台上一切活动都应符合大学生身份和校园整体氛围。

2.比赛内容分为“闪亮登场”、“才艺展示”、“智慧闯关”三个部分。

(1)闪亮登场:所有选手依次走台步绕舞台走一圈,在舞台中心摆好造型。再依次进行一分钟语言能力展示(用英、汉语不限)。

(2)才艺展示:每位参赛选手在4分钟以内,用精彩的表演展示自己独特的才艺(不包括唱歌)。参赛选手不得超时,每超时30秒在最后得分中扣0.1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

(3)智慧闯关:参赛选手完成才艺表演后,现场抽取一道问题进行回答,答题时间不超过1分钟,15秒内未回答视为弃权。

3.比赛评分为“闪亮登场”、“才艺展示”、“智慧闯关”三部分得分总和,采用现场评分和公布得分的办法,所有评分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4.各参赛队和参赛选手要服从组委会和承办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并于比赛当晚18:45之前,到达规定地点候场,并做好演出前的各种准备。

六、评分标准

总分10分,具体评分要求如下:

(一)闪亮登场(4分):

1.整体形象和舞台表演(2分)。

2.演讲质量和语言水平(2分)。

(二)才艺展示(4分):才艺独特,表演精彩。

(三)智慧闯关(2分):迅速、流利、准确地回答问题。

七、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和组织准备过程的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2.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舞之韵”舞蹈大赛规则

一、承办单位

机电工程系

二、评委

由学院艺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比赛日程安排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通过预赛产生进入决赛。

2.预赛比赛时间为9月—10月31日。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各系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学院决赛。

3.各系部须将决赛节目、选手名单及所需音乐碟于11月2日下午18:00点以前,交到承办系部党总支办公室。各系部参加决赛节目同为2个。

4.决赛安排:

(1)决赛彩排时间定于11月20日14:00、11月25日14:00,在学院二教演艺厅进行;

(2)决赛比赛晚会时间定于11月27日晚19:30,在学院二教演艺厅进行。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为优秀奖。

五、比赛要求

1.舞蹈节目应当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符合本届艺术节主题,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各系所报节目参赛人数均不少于10人。

2.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每超时30秒在最后得分中扣0.1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舞蹈所需音乐光碟自备。

3.比赛采用当场评分和公布得分的办法,所有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4.各参赛队和参赛选手要服从组委会和承办单位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并于比赛当晚18:45之前,到达规定地点候场,并做好演出前的各种准备。

六、评分标准

总分10分,具体评分要求如下:

1.起评分:1.5分。

2.舞蹈编排、设计:2.5分。

3.舞蹈节目表演技巧和水平:5分。

4.服装效果:1分。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和准备过程的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2.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唱响青春”合唱比赛规则

一、承办系部

建筑工程系

二、评委

由学院艺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比赛日程安排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通过预赛产生进入决赛的名单。

2.预赛时间为9月—11月2日,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各系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学院决赛。各系部参加决赛节目均为1个。

3.请各系于2012年11月2日18:00前,将参赛人数、歌曲名称、表现形式及伴奏光碟交到承办系部党总支办公室。

4.决赛安排

(1)决赛彩排时间定于12月2日下午14:00,在学院二教演艺厅进行;

(2)决赛比赛晚会时间定于12月4日晚19:30,在学院二教演艺厅进行。

四、参赛要求

1参加比赛人数:50-120人。

2.每队自选曲目参赛,要求参赛曲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3.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4.指挥或伴奏必须为本系部学生。

五、决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六、合唱比赛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服装统一、表演自然大方(1分)

2.合唱歌曲符合主题、思想内容健康,队伍符合规定的人数要求,不超时(2分)

3.要求有良好的音准与节奏(3分)。

4.声音和谐统一(2分)

5.对作品内涵理解深刻,艺术表现手段丰富,现场表现力强(2分) 七、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和组织准备过程的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2.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我的大学生活” DV作品大赛规则

一、承办单位

材料工程系

二、评委

由学院艺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作品征集和展播

1.作品收集:请各系于2012年11月27日18:00前,将作品交到承办系部党总支办公室。

2.评审:2012月11月28日

3.展演:2012年12月3日通过网络、视频在全校展演。

四、作品要求:

1.DV短片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且有青春的气息,有较好的精神面貌,内容真实、生动、主题突出。能真实反映大学生活,可以是紧张忙碌的学习生活、轻松幽默的宿舍轶事,可以是反映大家共同关注的校园、社会事件,可以是课堂上、实训车间里师生间的精彩插曲,也可以是班级活动中的精彩实录。

2.原创性、观念独特、形式新颖、勇于挑战表演。

3.时间长度:5分钟-10分钟。

4.以普通话(英语及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5.作品以DV机为主要拍摄工具,以电脑为主要制作、编辑工具。

6. 要求编辑完整,主题明确,表达流畅,字幕、音乐齐全;主创人员、参演人员字幕、制作完成日期等相关信息在片子开始前出现。

7.作品须刻制成VCD或DVD光盘,附具体说明和剧情介绍。

五、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的综合成绩设立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

六、评分细则

1.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2分)

2.能够深刻表达内涵或主题(2分)

3.演绎生动,感染力强(3分)

4.画面流畅,有较强的拍摄与制作技巧(3分)

七、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和组织准备过程的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2.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艺海泛舟”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规则

一、承办单位

艺术系

二、评委

由学院艺术中心统一安排

三、作品征集和展览

1.本次校园师生艺术作品展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征集,展览作品包括书法(含硬笔书法),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素描、篆刻、剪纸、摄影、工艺设计作品等。

2.作品征集时间:2012年9月—10月26日。10月29日由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作品评审选拔。

3.作品征集方式:教师作品征集采取邀请、约稿和自由投稿方式;学生作品征集采取指导教师推荐和自由投稿方式。

4.参展作品由艺术系负责装裱后,于11月12日开始统一在学院图书馆陈列展出。

5.展览结束并由艺术节组委会统一发给参展同学纪念奖品和证书。

6.投稿地点:教职工作品交学院工会,学生投稿交各系艺术节组委会;投稿结束后,学院工会、各系登记造册后,于10月26日18:00之前将作品及名单交承办单位办公室。

四、参展作品要求

1.作品要能反映主题,思想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展现时代风貌。

2.毛笔书法、篆刻和绘画作品尺寸要求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最小为四尺宣纸四开;硬笔书法作品要求统一为8开、16开、32开、A3、A4打印纸或复印纸或专用硬笔书法纸张。

3.油画、水彩、水粉、素描等作品尺寸大小要求为4开、8开作品。

4.参展摄影作品统一冲洗成A3作品。

5.剪纸作品不另做要求,但需要注意规范。

6.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立体设计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五、评奖办法

1.学生参展作品将按照书法、绘画、摄影、剪纸等各类作品参展数量和质量,分类评出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奖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空缺),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2.教师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返还教师本人,并由学院工会参照学院有关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六、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和组织准备过程的临时安排,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2.本细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届艺术节展演安全预案

2012年11月至12月期间,学院第十一届艺术节将在二教演艺厅和学院体育馆举行,为了确保本次艺术节安全、有序进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预案:

一、安全指挥

1、总指挥:学生处长;

2、副总指挥:承办比赛项目的系党总支书记及团委书记;

3、工作人员:现场带队老师和院学生会和治保会等学生干部。

二、安全教育

1、艺术节开始前一周,将本安全预案以告示形式在全校张贴。

2、每场晚会开始前由晚会主办方宣讲安全注意事项。

三、场内秩序维护

学生处和团委安排30名学生干部,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1、一旦发生意外,在场的教职工和学生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安全职责;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和安排。

2、表演现场可进出的大门,在门上方分别张贴“出入口”的醒目标志,方便观众识别。

3、每个门安排2-4名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负责维持秩序,除领导、评委、来宾和演员外,未带凳子或无入场券的观众不准进入场内。

4、闭幕式在体育馆,观众场地分为若干个区域,每个区域之间留出2米左右的过道,作为观众进出和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每个过道安排2-4名院学生会学生干部,系部方阵要安排1名本系部老师负责维持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5、所有人员退场时,要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退场。

四、校园秩序维护

保卫处安排10-20名治保会学生干部负责表演现场外围的交通秩序与安全。

1、安排治保会学生干部加强校园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要加强询问、盘查;

2、加强门卫管理,做好进校登记工作,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凭邀请函进出;

3、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在演出场地周边的指定区域,车辆应在指引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停放;

4、所有车辆均不得停放在演出场地门口,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的畅通;

5、学生处宿管中心落实门卫管理,加强安全巡查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维护宿舍安全与稳定。

五、火灾突发处理

1、舞台两侧,由治保会各安排2名学生干部手持灭火器材待命,协助现场安全指挥或电工做好消防安全应急准备;

2、一旦发生意外,现场带队老师和学生干部必须服从现场安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投入到救火和疏散工作中去;

3、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4、遇到火灾千万不要惊慌,要听从现场安全指挥或带队老师的指挥,有序撤离现场。

六、停电突发处理

1、后勤服务中心提前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演出场地应急照明电源正常供电;

2、后勤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场内电源开关及安全,发现意外,可视具体情况开关舞台灯光或照明灯光;

3、后勤服务中心将备用发电机安放到表演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待命保证停电时的应急用电的需要。

4、学生处安排6名持手电筒的学生会学生干部,站立在所有人员的最后排,做好停电应急准备。

5、一旦发生停电事故,持手电筒的学生干部迅速到各处通道和出入口,打开电筒照明道路,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配合领导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其余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好所属版块的观众;全体观众原地待命,不要慌乱,也不准私自撤离和起哄,必须服从现场安全指挥进一步的安排。

6、疏散的原则是学生先,教师后,领导最后;演出场地前半区域观众及舞台演职人员应有序的分别从舞台两侧大门或就近的大门疏散到外面空旷地带;后半部区域的观众迅速就近或从正大门出入口处撤离空旷地带。

七、其他要求

1、所有观众和演职人员务必高度注意安全,服从指挥;不得做攀爬、开关电闸、打闹追逐等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事情;

2、承办系部要安排专人看护参赛人员的衣物及贵重物品;

3、现场及比赛中,不得使用氢气球等易燃易爆物品;

4、一人一凳,凭票入场;

5、严禁带零食及有色饮料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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