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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日期:2018-09-20 阅读: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 目的

为加强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设备的统一管理,规范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设备的采购、使用、保管和维修管理,保证各部门正常办公,更好地发挥计算机作用,促进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全体职工。

    1. 职责

技术部负责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所有信息化设备的统一采购管理。各部门负责采购前申请和领用后的保管、使用、维修申请、报废申请等。

2管理细则

    1. 定义解释

信息化设备包括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和计算机外部设备,及相关配件。本制度所指信息化设备包括:

  1. 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自助类电脑设备。

  2. 计算机网络设备包括存储、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等。

  3. 计算机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摄像、扫描仪、投影仪、大屏幕显示器、不间断电源、稳压电源、万用插座、鼠标、光驱、移动硬盘、条码枪、刷卡类设备、U盘、多媒体套件等。

    1. 信息化设备的采购、入库和结算

  1. 信息化设备采用随时需要、随时申请、随时采购、随时领用的方式办理。

  2. 当各部门需要购置信息化设备及其外围设备时,由部门主任提出申请,填写《信息化设备采购申请单》,交技术部及卫计委领导审核。信息化设备的性能等技术指标须由技术部提出。

  3. 批准后的《信息化设备采购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4. 涉及重大信息化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信息化设备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 技术部负责信息化设备的催货、供货跟踪、到货确认、入库协调、借款和采购报销工作。如信息化设备涉及安装、调试、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的,技术部应负责上述售后服务工作的协调和安排工作,做好硬件的验收工作,确保信息化设备系统的可行性。

  6. 技术部根据批准后的《信息化设备采购申请单》和《信息化设备领用申请单》办理入库、库存管理和领用发放手续。

  7. 信息化设备采购后所附带的原始技术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统一由技术部保存,以利于日后维护与维修。

    1. 信息化设备的领用和管理

  1. 申请部门需要领用所采购的信息化设备时,由申请部门填写《信息化设备领用申请单》,报本部门主任审批、技术部批准后,凭批准后的《信息化设备领用申请单》到技术部办理领用手续。

  2. 对于新采购需要安装、调试的或体积较大的信息化设备,可以将货物直接交付申请部门,技术部在通知申请部门到货时,应同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同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并办理《信息化设备领用申请单》的审批手续。

  3. 技术部应建立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信息化设备台帐,填写《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设备台帐》,详细登记各部门各项信息化设备的名称、数量、配置和购置时间等。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信息化设备台帐,填写《部门信息化设备台帐》。

  4. 如信息化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技术部应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登记和挂牌工作,为每一台信息化设备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卡片,并报技术部和各使用部门各一套。

  5. 未经技术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调拨信息化设备。如信息化设备发生部门之间移动或调拨时,移出部门应填写《信息化设备移动记录》,经本部门主任和移入部门主任审批、技术部复核、技术部批准后,方可移动信息化设备。否则由此造成财产不符的追究移出部门的责任。

  6. 批准后设备移动产生的《信息化设备移动记录》一式三份,移出部门、移入部门、技术部各执一份。

  7. 如移动或调拨的信息化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发生部门之间移动后,信息化设备的固定资产档案卡片也同时随同信息化设备由移出部门移交移入部门。移出部门、移入部门、技术部应相应调整本人管理的《部门信息化设备台帐》、《信息化设备台帐》和技术部固定资产台帐。

  8.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信息化设备。否则造成配置不符或设备损坏等后果由拆卸人承担,同时按本制度规定给予处罚。确需拆卸信息化设备时,须有技术部安排进行拆卸,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信息化设备。

  9. 各部门使用人应按操作规范要求使用信息化设备,注意用电安全,爱护信息化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发生信息化设备及其配件丢失、违规操作或人为损坏发生损失的,由使用人负责按价赔偿或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0. 当各部门因为维修需要借用信息化设备时,由借用部门向技术部申请,由技术部统一安排。在借用过程中由于借用部门操作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由借用部门负责按价赔偿或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 借用设备需及时归还,不得无故拖延使用,技术部有权回收设备。

  12.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本部门的信息化设备借给外单位使用。

    1. 信息化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报废

  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设备的外观保洁、保养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所管信息化设备的状况,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信息化设备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严禁在计算机旁存放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和强磁性物品。严禁在计算机键盘附近放置水杯、食物,防止异物掉入键盘。

  3. 各部门指定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发现病毒或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及时与技术部联系,但设备使用人首先确保对数据、信息自行备份。

  1. 当信息化设备无法自行维修时,如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时,由技术部直接与供应商联系维修事宜。外请人员对信息化设备进行维修时,技术部指派人员陪同,若的确需要将含有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敏感信息设备送至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外的地方进行维修,需要技术部审批,如产生维修费用需技术部审批,经信息备份与清除处理后方可将设备带出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且在涉外维修时,设备由技术部人员送达至外部维修场地,每日由技术部门人员对维修工作的情况进行询问和记录。

  2. 当信息化设备无法自行维修且设备已过保修期需要报请外修时,技术部要及时查明原因,由技术部设备管理人员填写《信息化设备维修申请单》,提出故障原因,提交到技术部主管审批。

  3. 如信息化设备经鉴定无法维修,或修理费用相当于或超过购置相同或相似规格的新产品时,对无法维修的信息化设备作报废处理,未到报废期限的设备,经技术部批准后做待报废处理,设备由使用部门妥善保管。

  4. 当信息化设备需要报废时,由申请报废的部门填写《信息化设备报废申请单》,先报部门主任初审,经技术部技术审核后交技术部主管领导复核。

  5. 批准后的《信息化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 申请部门、技术部和财务管理处各执一份。

  6. 申请部门凭批准后的《信息化设备报废申请单》将报废设备交由技术部进行信息资源回收处理,含有机密信息的存储介质需要技术部进行销毁,避免信息泄露。处理完毕后的信息化报废设备交由技术部办理退库手续和报废处理。

    1. 信息化设备操作使用规范

  1. 计算机主机的放置必须与音箱、打印机等设备保持适当距离,以防止信号相互干扰及过热现象。

  2. 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凉爽、避免阳光直晒的地方,以防止潮湿引起电路短路。

  3. 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清洁除尘工作,以保持其干净清洁。

  4. 开机时应该先给外部设备加电,然后才给主机加电。

  5. 在电脑运行过程中,机器的各种设备不得随便移动,严禁带电插拔各种接口卡(USB接口除外),严禁带电装卸外部设备和主机之间的信号电缆。如有上述动作,则必须关机断开电源进行操作。

  6. 不得频繁开关机。关机后如果需要重新启动设备,则应该在关闭计算机主机后等待10秒钟以上后重新开机。

  7. 计算机病毒防治。计算机病毒一般通过数据交换的途径传播,尤其盗版软件与网络是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因此,计算机的防病毒应做到以下几点:

  • 使用统一防病毒软件进行查杀。

  • 定期进行更新病毒库。

  • 不得使用未经技术部批准的软件。

  • 避免与可能有病毒的计算机交换数据

  • 不打开未知邮件,计算机出现提示时应看清内容、弄清原因再确认

  1. 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当及时清除;无法清除的,应当及时通知技术部,并采取断网等隔离措施,防止再次对有毒数据进行访问。

  2. 其它

  • 定期对计算机重要数据进行备份,防止因计算机故障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 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

  • 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非法盗版软件,凡在计算机上安装非法盗版软件造成版权问题的,属于个人侵权问题,与公司无关。

  • 严禁随意对单位计算机软件或其它数据进行更改、删除、卸载。

3附件

附1:信息化设备清单(按技术部现有格式执行)

附2:信息化设备采购申请单

信息化设备采购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部门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说明

用途

型号

数量

报价

其它

申请部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技术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3:信息化设备领用申请单

信息化设备领用申请单

领用人

领用部门

电话

邮箱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领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领用部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技术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4:信息化设备维修申请单

信息化设备维修申请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故障现象

技术部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财务部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附5:信息化设备报废申请单

信息化设备报废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部门

联系电话

邮箱

报废设备

型号

数量

报废原因

申请部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技术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6:信息化设备移动记录

信息化设备移动记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移出部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移入部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技术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7:设备线路的维护记录

设备线路维护记录

维护对象

维护内容

维护人员

日期

附8:设备带离审批记录

设备带离审批记录(用现有的外修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带出原因

带出人员: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技术部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财务部领导审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