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证须知
1、服务对象:1)本校教职工及学生;2)进修生、代培生。
2、借阅证的办理:1)新进教师凭人事处报到通知单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2)新生由班长持本人学生证到图书馆统一办理全班借阅证;3)进修生、代培生等其他读者一律凭相关证明到图书馆办理阅借证,并交押金200元。(办理借阅证需交1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借阅证的使用
1、四川工程学院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唯一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请出示借阅证,按有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若借阅证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挂失请到借书处,解除挂失请到4楼网络管理处。)并还清所借书刊,再到图书馆补办借阅证。补办需交1寸照片一张及工本费。
三、 借阅证的管理
1、图书馆设专人对读者库进行管理,在图书馆管理系统中建立读者文档记录,并进行动态编辑。
2、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图书馆不定期地进行验证工作,每次验证之后,未经查验的借阅证自动失效。
3、读者调离学校必须完清一切借阅手续并交还借阅证。
4、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刻扣留,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罚。借阅证只限于有效期内使用,读者使用过期借阅证,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并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