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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职称申报、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2-04-28 00:00:00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报

    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确认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2006年申报及确认中、高级(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符合基本条件、欲申报评审的同志于9月20日前到学院人事处(西区同志到西区人事处)报名,同时上交本人的科研成果代表作,以备鉴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上交2件代表作,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上交1件代表作)。

    2、请现为高级讲师职务,需确认为副教授;现为中教一级职务,需确认为讲师或相关职务的同志,于9月20日前到学院人事处(西区同志到西区人事处)办理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校本部 2652607;

    西区 2301397。

    人 事 处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