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请各部门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以下各部门所涉及的内容交人事处:
1.考勤表;
2.教师预发奖金;
3.辅导员津贴;
4.加班申报;
5.临时工工资。
若逾期未交,以上涉及款项将于年终结算时补发。
谢谢合作!
人 事 处
200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