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经学院研究决定,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符合基本条件、有意申报的同志于9月6日前带上本人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高校教师证原件到学院人事处报名。同时,申报高级(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交2件科研成果代表作,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交1件科研成果代表作以备专家鉴定。
咨询电话:2652607
注:
一、评审高级(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为:
1、低一级职务任职年限满5年;
2、低一级职务任职期间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班主任)时间满2年,或正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职称外语A级、计算机A级合格;
4、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二、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为:
1、本科毕业者,助理任职年限满4年;硕士学位获得者,助理任职年限满2年;
2、低一级职务任职期间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班主任)时间满1年,或正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职称外语B级、计算机B级合格;
4、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5、申报专业有相应职业技能要求的,应取得相关的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人 事 处
二����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