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严格教职工考核制度,激励全校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贡献,同时为教职工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现将2010/2011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编内外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优秀比例及有关注意事项
1.优秀比例:各部门教师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15%;行政工勤人员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行政工勤人员的10%。
2.注意事项
(1)院领导由上级部门考核,不计入参加考核总人数内。
(2)中层干部由学院组织部考核,不计入各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内。
(3)新聘用人员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
(4)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直接当选年度优秀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的行政工勤人员直接当选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日程安排和要求
1.7月4日至7月6日 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根据学院党委[2011]24号文件精神,按照客观公正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交由所在党组织审核盖章。
2.7月7日至8日 各部门将考核确定优秀等次的书面报告和各类人员年度考核表以及先进个人推荐表,经部门和所在党组织签章后送交人事处。
3.7月9日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各类人员考核等次。
人事处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