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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小级别晋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3-04-12 00:00:00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小级别晋升

    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小级别晋升申报工作,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目前在学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申报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条件

    1、二至四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2、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按照规定: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三)优先条件

    学院决定,专业技术职务小级别晋升,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及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骨干教师;

    2、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较多者;

    3、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较多者

    4、近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较多、级别较高者;

    5、近三年科研技术服务成效显著、科研成果较多者;

    6、担任本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较长者。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部门意见(2013年4月中旬)

    职工个人申请填写《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小级别晋升申报表》并交所在部门。各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部门意见后将本部门人员的申报表汇总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最后交人事处。

    (二)人事处资格审查、学院评议组评议(2013年4月下旬)

    人事处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学院评议组按照条件进行评议并提出晋升意见。

    (三)学校审批(2013年5月上旬)

    人事处向学校推荐拟审批人员名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小级别晋升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学位

    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获取时间

    拟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学习

    工作

    简历

    任现职

    以来个人

    工作总结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2009/2010学年

    2010/2011学年

    2011/2012学年

    近三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近三年科研技术服务成效、科研成果

    教学质量等级

    2009/2010学年

    2010/2011学年

    2011/2012学年

    是否专业带头人

    是否课程带头人

    是否骨干教师

    本人承诺:

    1.本人自愿申请,所填内容属实,承担因信息不真实带来的一切后果。

    2.在受聘岗位工作期间,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所聘岗位的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章): 部门书记(签章):

    年 月 日

    分管院领导

    意 见

    分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评议组

    意 见

    学院审批

    意 见

    年 月 日

    注: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交人事处 人事处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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