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根据《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助教培养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截至2015年7月,部分2014年新进教师考核期已满。
请各系部组织助教培养期已满的新教师填写《新教师助教培养期满工作考核表》,并由导师给出评语。在助教本人和导师写出培养总结和评语基础上,由各系部组织对新教师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和评议,并组织试讲考核,写出考核意见。
请各系部责专人经办,于2015年7月14日前将“考核表”交学院人事处。
附件:
新教师助教培养期满工作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