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推进内设机构运行改革,优化完善内设机构、职能、人员配备,形成精简高效的运行体系”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进一步规范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设置与调整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设置与调整包含教研室的新增、更名、撤销、合并等,教研室主任原则上由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二、原则上各教研室不再设教研室副主任。
三、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设置与调整意向,需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与分管校领导、院长、党委书记汇报情况后,再填写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设置与调整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交人事处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设置与调整审批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