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7.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类人员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选拔方式及流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023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日-5月10日
3.申请人应于5月10日18: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2)报送至外事办公室。
4.外事办公室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请学校党委会审议。
5.5月15日前,学校为符合条件且审议通过的申请人出具推荐公函并将申请人全套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6.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组织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8月底前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2023西部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3.2023年西部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外事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