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6    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16]1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22新生和在读专科学历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对华友好,身体健康,持有外国护照或外国国籍证明;

2、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

3、不得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4、获得相当于中国相应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奖学金名额:

科学历生奖学金4名。

四、申请及评审

1、凡满足申请条件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四川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与在校成绩单的复印件(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护照或外国国籍证明复印件;

4)健康证明;

5)相关获奖证书及所在系部推荐信;

6)其他学校认为必要的材料;

2、四川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由外国留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部推荐并签署意见后,由外事办汇总报学校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3、申请人在83017: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外事办公室,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838-2656028邮箱:fao@scet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在读期间,未经批准而自动变更专业、延长学习期限或被取消学籍者,将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四川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x

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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