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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职责表——院长

发布日期:2023-11-20  来源:   点击量: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一、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全面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全面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对教学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要求1.根据上级文件牵头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与学院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2.根据学校的文件、通知等要求,制定部门具体办法和措施,落实学校对教学工作的相关要求;3.实施《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制订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教学工作1.根据学校的要求,组织制订(修订)与教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经学校审核发布后执行;2..制定所开课程教学计划,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标准,并组织实施。3.制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申报工作。4.制定和实施课程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本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选用各学期课程教材。5.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组织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6.提出教研室设置的方案,抓好教研室的常规工作,对教研室的课程建设、教学质量、教学研究、业务学习等教研活动进行督促和检查。7.对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计划、教研活动记录、听评课记录等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四、教科研工作
1.组织学院各项教研、科研项目的初审、申报、跟踪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2.负责学院教研、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年度登记、统计和存档工作。3.组织学院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师资队伍建设1.做好教职工的聘用、考核、考勤、晋级(职)、奖惩和绩效工资考核工作2.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3.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推荐本学院人员出外进修、考察、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4.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5.组织开展本部教师的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6.参加拟招聘教师的试讲考核。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0838)2604678 地址: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第二教学楼北面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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