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岗 位 工 作 职 责 表
部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岗位 | 院长助理(刘占君) |
工作职责 | 工作内容 |
一、负责常规教学管理 | 1、当好院长的参谋和助手,认真完成院长交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督促各教研室按教学计划任务编制授课计划; 3、负责完成教学任务下达、签订及教学任务统计;负责审定本部门学期授课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修改;牵头或组织制订教学工作流程,并根据师生意见和实际条件的变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优化和完善; 5、协助院长制订并适时修订《课程标准》等重要教学文件,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6、协助院长按照“教学六认真”的要求加强教学检查,了解各教研室和教师的工作情况,掌握教与学的情况,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7、协助院长负责教学研究活动的计划、安排、检查、落实,组织审定有关讲义、教材和论文工作; 8、协助院长做好课程诊改和教师个人诊改工作。 |
二、协助院长完成重大专项工作 | 1.协助院长完成领导安排的专项督查、检查 2.协助院长完成部门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等 |
三、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 完成学校领导和院长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
注:
1、 以学院目前实行的部门分工和岗位分工情况如实编写;
2、 部门名称应以学院正式文件的命名为准,岗位名称以现行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