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更多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提升科研工作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川工程院[2022]115号文件《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现组织遴选立项科研创新团队(含培育团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方向及服务领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团队成员的研究方向互补且研究领域相对稳定。

(二)团队成员近三年在科研合作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合作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纵向科研项目。

2.合作完成横向科研与技术服务项目2项,科技类人均不少于5万元。

3.联合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

4.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类奖励三等奖及以上不低于2项。

对不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但具备一定科研基础条件、有组建科研创新培育团队意愿的,可申请组建科研创新培育团队。

(三)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我校在职职工,具有主持纵横向科研项目的经历与能力,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严谨的科研态度、创新的学术思想,较强的凝聚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团队负责人不得同时加入其他同届科研创新团队。

(四)每个团队原则上不少于5名成员,团队成员由负责人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组建,可根据需求引入校外成员。

二、申报指标

各系部、工程实验室原则上应组建1-2个团队,鼓励跨学科组建团队。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

请申报的老师于6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kyc@scpu.edu.cn(文件名:2023年科研创新团队名称+部门+申报人姓名);同时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1)3份交至学校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学校评审

1.形式审查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对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评审

学校组建专家评审组,由专家评审组负责组织评审。

3.批准立项

经学校审批立项建设的团队,填写《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

4.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内,学校对立项建设团队在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时予以重点支持,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具备场地需求的团队配置工作场所。

5.项目验收与绩效考核

项目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团队建设成效进行验收与绩效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学校给予奖励,推荐参评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联 系 人:欧阳刚

联系电话:0838-2652725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