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工程实验室: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启动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系(部)处室、工程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老师开拓思路,独立申报或者和其他高校、研究院(所)、企业进行联合申报。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见附件)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4.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5.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2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申报流程
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一)省经信厅对于本次申报要求:将附件2《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及业绩(各类有代表性的奖项)复印件等证明文件,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一份。
(二)申报项目是联合申报的需提交《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备案表》《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请在科研处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
(三)《项目申报书》预览版一份。
(四)以上所有的申报资料需办完所有的签章手续后,在2021年10月8日上午10:00前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kyc@scp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2652725
附件1:
【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备案材料】.docx
科研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