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6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5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申报参评成果范围

202211日至2025731日期间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学术通俗读物(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以第一次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出版或发表,但被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纳应用,或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报告(以采纳应用或批示时间为准,并出具证明材料)。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积极支持有组织的科研成果、青年学者的科研成果申报参评。

(二)不属于申报参评范围的情况

1.教材教辅、新闻报道、文艺作品、政策文件、法律法规、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案例)、年鉴及电子音像作品。

2.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

3.知识产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

4.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合作成果。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励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励的成果。

6.接受境外基金会、学术团体等非政府组织资助,但未能出具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文件的成果。

7.作者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伦理道德、科研诚信的情况。

(三)参评成果其他相关要求

1.公开出版的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申报参评。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同一个课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系列论文,可以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

4.多卷本著作,须待各卷出齐之后,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进行整体申报。

5.以外文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公开出版的著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著作应提供目录、摘要及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论文应提供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成果内容的保密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主体

1.符合评选范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2.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不管是作为负责人还是参与人,每人限报1项。

3.合作成果限定申报人数,申报人数(包括负责人)不超过8人,并按贡献大小确定排序。

4.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一般不得作为成果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确实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除外。

(二)有关注意事项

1.负责人应认真研判成果是否属于申报参评范围。

2.参评成果将由相关学科领域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负责人务必根据成果的实际内容慎重选择学科分类,交叉学科按就近原则填写,申报推荐完成后学科分类不得调整。翻译类成果、学术通俗读物等确实无法明确归属某一学科的成果,可选择综合类作为所属学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选择综合类。如因学科分类问题导致评审专家不予评审推荐,后果由负责人自负。

3.多人合作的成果,负责人务必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并在《申报评审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通过推荐的成果需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填报,负责人和参与人均需进行身份验证,同一身份证号码限出现1次,第2次验证不予通过,申报材料将无法上传,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负责人与参与人相关规定。

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著作封面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

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著作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

多人合作成果,排序明确在前但是放弃参与的须出具相关材料;多人合作成果以部分成员申报的,须出具申报人员及排序的课题组协商证明。

5.以集体成果形式申报,须慎重决定,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证书不署个人姓名,省评奖办也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5份,原件至少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负责人、参与人签字。

2.申报成果5份,原件至少2份。外文成果无法提供原件的,负责人所在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须签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以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形式发表的成果,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5份。著作提供目录、摘要及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论文提供全文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文。

4.佐证材料1份,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包括应用或批示证明、结项证书、协商证明、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必须提供应用或批示证明,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如无佐证材料可不提供。

截止时间:202591912:00

报送地址:至诚楼409  苏老师

科技处

2025916

 附件: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评审表.docx

 附件3: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学科分类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