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德阳市金桥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德金桥办〔2022〕3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2022年德阳市第三十批“金桥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支持领域
(一)申报原则。“金桥工程”项目须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转移转化为目标,在科技项目持有方和需求方之间搭桥,注重成熟技术的引进和科技成果的二次转化。
(二)支持领域。重点支持领域包括: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通用航空、食品医药五大产业以及现代农业、清洁能源、医疗卫生、社会民生、决策咨询、产学研平台建设(合作)。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的提供方、搭桥方和采用方三方关系清楚(项目提供方和项目采用方不能为同一单位);
2.项目真实、技术成熟、创新性强,具有较好辐射带动能力及推广前景;
3.申报的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且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业、生态环境等具有促进作用;
5.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方式为实施技术创新或技术应用后在原基础上产生的新增加部分。
(二)相关事项
1.“金桥工程”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较一般项目,应具对经济社会有较大推动作用和贡献。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将根据项目所属领域、经济社会贡献、实施难易程度、材料规范程度等情况,通过专家评审、市“金桥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
2.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结题,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因项目特殊性需延长项目周期,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三、资料提交
1.申报人须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支撑材料;
2.请项目申报人将项目申报表及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2年3月12日17:00前交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scpu.edu.cn
科研处联系人:李放 电话:2652725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2年3月1日
附件:
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