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体教职工:
学校2023年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审核工作已启动,现将教务处所牵头的成果登记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教职工请在2023年12月17日之前把2023年取得的所有教育教学成果进行登记,主要包含:课程建设、专业(群)建设、教材建设、各类学生参赛等
2.按《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果计分办法(试行)》(川工程院党〔2023〕71号)文件要求,每年的科研成果审核登记,原则上当年取得当年申报,以后不再补登记。2023年以前取得但未登记认定的成果,务必在今年12月17日24:00点前完成登记。
3.当年年底取得,但成果证书或文件是次年年初才收到的,跨年超过三个月期限没有登记的成果将不再认定。
4.由于科研系统升级改造,2023年12月8号后会短暂关闭,无法申报成果,具体开通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如有老师未在12月8号前完成申报,可在科研系统再次开放后继续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24:00点。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