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届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2023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部)、2023届毕业班全体学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毕业生学历注册的相关政策,现将2023届毕业生学历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历注册相关信息核对及确认

1、认真、仔细核对学生个人信息和学籍注册状态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学历注册生效后,学生学历证书信息将无法修改,故要求所有2023届毕业学生务必在20236月5日至20236月9,通过在校期间实名注册的学信档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信档案》根据提示注册账号】完成个人信息和学籍状态的核对。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的表示可以进行学历注册,学籍状态为“暂缓注册”则表示不能进行学历注册

个人信息或学籍状态不正确的学生,请于20236月9日之前与教务处学籍管理老师联系(0838-2650627)2023年6月9日前未接到关于修改个人信息、学籍状态的申请,将视为信息正确,学历注册将依照此信息进行,由此带来的后果学生自己负责。

2、确认录取图像、毕业图像信息

2021年开始,学信网提高了学历注册审核标准,学生务必通过学信档案对录取照片、毕业照片信息进行确认,无录取照片或毕业照片将不能进行学历注册。

照片不正确的学生,请于20236月9日之前与教务处证书管理老师联系。

、关于春季入伍大三学生进行岗位实习成绩认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财政、人社厅、卫健委、退役厅、国资委、省征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年级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上述学生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县级(含)以上兵役机关提供服役证明材料,所在学校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同时,根据我院教务处关于大三下期春季入伍学生的相关规定:若大三下学期是理论课,则需要参加学校专门组织的线上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结束后正常参与毕业审核;若本学期及本学期之前有岗位实习环节但还未认定岗位实习成绩的学生,则凭入伍通知书2023年5月29日前在教务处成绩岗(0838-2658091)完成岗位实习成绩认定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个人负责。

、学历注册条件

(一)可以进行学历注册情况

1、毕业

《学生手册》(20209月版)学信网、学校相关规定中关于毕业证书的颁发要求如下:

(1)学信网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

2学信网录取照片、毕业照片完整正确

3)在规定的修业期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够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4)操行评定合格;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学历注册为毕业,可以颁发毕业证书。

2、结业

《学生手册》(20209月版)学信网、学校相关规定中关于结业证书的颁发要求如下:

学信网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且录取照片、毕业照片完整正确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则学历注册为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二)不能进行学历注册情况

学信网学籍状态为“暂缓注册”或者录取照片(或毕业照片)不完整正确的学生不予学历注册

详细办理参见《2023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安排》:有遗留问题的学生必须在2023529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如欠学费的学生必须在这之前i工院App中缴清费用学信网无录取照片学生联系招生办并提供录取照片;无学历照片学生联系教务处证书管理老师补充学历照片,否则将不能在第一批进行学历注册。

(三)滞后毕业生的学历注册

未超出最长修业期【规定学制+3年(含休学和留级)】,学历注册按所在年级《学生手册》和学校相关规定中学历注册的条件执行。学信网缺少录取照片、毕业照片的学生,如需进行学历注册必须待补充相应照片核查合格后按以上规定进行

、学历证书和电子学历证书的查询及核实

2023628日教务处将第一批毕业证书发至各系。请学生务必在20236月29日前核实毕业证书的所有信息是否正确,同时完成毕业证书信息确认签字。如证书信息有问题请在6月29日17:00前与教务处学籍管理和证书管理老师联系(0838-2650627)

  20236月30日前完成了学历注册的学生,均可从20236月30日起通过学信档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电子学历证书的查询。

、未领取毕业证书学生注意事项

1)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学生,需通过教务处下发至各系的《2023年第一批未颁发毕业证书学生名单及未毕业原因》,了解未注册为毕业的原因并确认信息

  2)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学生(含结业学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期【规定学制+3年(含休学和留级)】内达到毕业要求后可颁发(或换发)毕业证书。超过最长修业期,不再进行学历注册和证书换发。

 3)超出最长修业期【规定学制+3年(含休学和留级)】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按“退学”注销学籍。

、本通知可在新教务管理系统公告栏中查阅。

以上事项请各系(部)通知到每一位2023专科毕业学生(含2020级三专及滞后毕业学生)学生未按本通知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办理完相关手续,从而影响其正常的毕业注册,责任自负。


附教务处相关岗位联系方式:

教务处学籍管理   办公地点:五教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650627

教务处成绩管理   办公地点:五教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658091

教务处证书管理   办公地点:五教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657715

教务处考务管理   办公地点:3B207    联系电话:2604769

处  

202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