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2-2023学年学生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种类:
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 本次评定工作中,各项评定条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2023修订版)中《学生奖励办法》(P53-62)执行。
2.各项评选人数为全班总人数按照比例四舍五入取整。
3.各院系严格审核,上报名单以签章后纸质版为准,上报后名单不再更改,如果有不符合条件者该名额直接作废。
4.工作时间节点:
(1)9月19日前完成学生各项成绩核实以及班级认定工作,评选结果须在班级公示两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备查;
(2)9月21日前,各系完成系级汇总审查,结果进行两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存档备查;
(3)9月26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5B202B室。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次各项的评定:
(1)该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2)该学年内有挂科;
(3)该学年内有课程旷课;
(4)所有奖项参评人上一学年寝室合格率未达到100%。
由于以上奖项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基础,本次评优评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院系要明确任务,广泛宣传,尽快动员,充分落实,在有限时间内圆满完成本次评优评奖工作。
需报送材料:
《2022-2023学年学习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
《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审批表》(附件2)
《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
《2022-2023学年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附件4)
以上材料请纸质(加盖系部党总支公章、书记签字)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附件:1. 2022-2023学年学习奖学金审批表
2. 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审批表
3. 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 2022-2023学年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
5. 学习奖学金等评定参考条件
学生处资助中心
二○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