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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4-03-05 15:57:39


    学校各部门:

    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加大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力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职业教育类型特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立项和研究,总结我校近年已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具有推广价值的教研教改项目,培育一批优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凝练学校改革创新亮点,推动形成一批“川工程经验”,为申报下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打下良好基础。

    二、课题申报

    (一)一般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主任科员以上职务的本校教职工。

    2.每名教职工限报课题2项,其中作为课题负责人最多1项。

    3.已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担任本次课题申报负责人。

    4.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含负责人)。

    (二)重点课题申报要求

    本次校级立项的教育教育研究重点课题将以下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为目标进行孵化和培育。

    1.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校教职工。

    2.每名教职工限报课题2项,其中作为课题负责人最多1项。

    3.鼓励具有一定合作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的课题联合兄弟院校、行业、企业共同申报;鼓励已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质量工程项目、国家和省级教改项目为基础,整合优质资源、结合实践运用申报。

    4.申报主题应紧扣2022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十大类别,即立德树人专业建设三教改革、育人模式管理创新校企合作、育训并举质量评价综合改革、教师培养培训等。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析报告等参考资料可咨询高教研究室。

    5.课题结题时间为202410月前且不能延期。

    6.课题成员人数不超过7人(含负责人)。

    三、组织管理

    1.各教学系部和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与指导本部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做好课题立项推荐工作。

    2.课题实行责任管理,课题负责人全权负责课题的申报、研究及实践活动的组织、经费开支、结题等。

    3.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49日止。

    4.本次课题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陆学校事务中心“教育教学课题申报”应用进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20日。

    5.本年度优先支持重点课题立项研究。

    6.填写申报表时,请参考系统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填写说明。

    四、立项与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报书》进行网上评审和开题论证,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推荐和会议答辩情况,择优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并行文公布。

    咨询电话:2657233 联系人:彭洁

    特此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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