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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职工外出学习申报审批与费用报销等有关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高教研究室 来源:  日期:2021-03-16 00:00:00

    学院各部门:

    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教职工外出学习(含网络在线培训)审批登记等有关流程通知如下:

    1.教职工外出学习(含网络在线培训)包括参加培训、研修、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调研和考察等;

    2.教职工外出学习需事先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系部处室推荐(如在培训通知上签批意见)或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等出差事由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学习总费用(含差旅费等)超过1000元时,需分管师资队伍建设院领导审批;

    3.学习结束后需撰写个人书面学习总结(部门领导在学习总结上签批意见,如需要可安排学习人在部门内进行交流分享或对教职工进行培训)。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scedu.net),在“国内培训”栏目选择“增加”,按要求录入相关数据(在填写培训项目名称时,在名称前增加培训地点,格式示例如:四川-成都-高校管理数据应用分析培训),培训学时以实际学习(或证书登记学时)时间计算(旅途和休息时间除外)。

    4.费用报销时,培训通知、出差审批单、培训总结、培训证书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截图均以jpg格式作为附件上传财务系统,报销所需经费由教师发展中心在财务系统授权。

    特此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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