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2019学年学生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种类:
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 本次评定工作中,各项评定条件严格按照《学生手册》(2019版)中《学生奖励办法》(P61-69)执行。同时参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中奖惩(P140)执行(见附件5)。
2.各项评选人数为全班总人数按照比例四舍五入取整。
3.工作时间节点:
(1)9月18日前完成学生各项成绩核实以及班级认定工作,评选结果须在班级公示两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
(2)9月20日前,各系完成系级汇总审查,结果进行两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存档;
(3)9月23日报送学生工作部王维恪老师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本次各项的评定:
(1)该学期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2)该学期内有必修课程正考不合格;
(3)该学期内有课程旷课。
(4)学习奖学金中,参评人上一学年寝室星级1次未达标(0星级)奖金减半,2次未达三星级取消资格(如有奖金减半情况,需在备注中注明);2次未达三星级的学生,亦不得参与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由于优秀学生奖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基础,本次评优评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要明确任务,广泛宣传,尽快动员,充分落实,在有限时间内圆满完成本次评优评奖工作。
需报送材料:
《2018-2019学年学习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审批表》(附件2)、《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2018-2019学年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附件4),纸质(加盖系部党总支公章)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学生工作部
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
附件1.2018-2019学年学习奖学金审批表.xls
附件2.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审批表.xls
附件3.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xls
附件4.2018-2019学年学习奖学金、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xls
附件5.学习奖学金等评定参考条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