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电子商务3班于2019年12月18日在3B208召开“国家宪法日”主题团会。
团会开始,同学们在主持人李欣同学的带领下奏唱国歌,庄重宣誓。接着,主持人向同学们介绍新中国宪法发展史以及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原因,加深学生守法意识。
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的节日。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制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在主持人李欣同学的带领下,我班同学了解了有关国家宪法日的基本知识。在中间的思考问题环节,同学们都分享了此次宪法学习心得体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是每个人的责任。
本次团会的成功召开,有利于进一步传承法治精神、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对构建和谐、平安、法制校园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