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经开区税务局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进度安排,我校教职工(含2025年办理退休的教职工)应尽快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个税年度汇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截止时间前,如果您对已完成的汇算结果有所疑问,或要变更附加扣除项相关信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点击“办税”—“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对“已完成”中的“2024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项进行作废处理,重新进行汇算。
二、汇算清缴办理步骤
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进入专题页(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我已阅读并知晓—下一步—工资薪金点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单独计税)—确定—核实界面中每一项工资薪金报酬后点击返回—下一步—继续操作后显示退/补税金额(试验,哪种方式税额少,未确认前可退出后多次操作)—提交申报—后续根据指示添加银行卡进行操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前,请先查询个税专项抵扣数据是否正确且真实,如果您的数据有误,请先申报专项附加抵扣数据后再进行汇算;
2.如您有稿酬或劳务报酬,请一定在申报时通过个税申报系统查询自动导入(如系统无相关信息可不增加),否则税务局将审核不通过,要求您重新申报,给您带来不便;
3.需补税的教职工如果未在汇算清缴期间办理,则税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滞纳金;特别提醒:已依法如实预缴个税的纳税人满足全年收入不足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可以豁免申报。但是对于预缴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但汇算前作废或修改了专项附加扣除,导致汇算需要补税的,即使年度收入不超过 12 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不属于可豁免申报的纳税人;
4.如有疑问,可到行政楼一楼108室(计财处报账服务大厅)现场咨询,联系人:曾老师、赵老师。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