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年末预算执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举措,不断加快预算执行,持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保证学校财务工作有序顺畅,现就加强预算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在财务网报查询系统中认真核查梳理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尤其是“双高”建设项目,请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建设任务的绩效目标。12月10日学校将关闭网上报账系统请各部门按时间结点做好项目资金执行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

2.除在2020年进入政府采购流程的项目和双高建设中央专项资金外,其余各类省、市级财政资金均不能结转到下年使用;各项目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统筹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3.除差旅、办公、人员、福利等公用、基本支出外,其余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市财政的项目如无法执行需要调减,请于11月11日上午12:00前提交《2020年项目预算资金调整申请表》(附件1)至计财处备案,学校将对调减资金进行统筹使用。没提交申请表的视同承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

4.11月12日各部门办公、差旅费进行统筹调剂使用,有需调增这两笔费用的部门,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分管院长、院长同时审批后交计财处备案实施。

5.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坚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不讲效益、“突击乱花钱”等行为发生。

附件1:2020年项目预算资金调整申请表.doc

计财处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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